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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了幾個月, 小學生送我一個片子, 我也就看了五分之四, 因為最後的五分之一軌道有問題.

看得很難過. 故事是說一個自我懲罰的人. 苦不是自我懲罰, 想自己給自己死亡的感覺, 不會捐骨髓又不打麻醉.

死亡呀, 我願意血淋淋地經歷你!

男主角是MIT畢業, 航太工業的才子, 但是沒有讀過拉康或佛洛依德. 所以我總認為, 高三時從第三類組轉到第一類組,

雖然無形中少了許多財物, 究底來講, 還是很划算的.

For Lacan, and Freud, too, 一個人在受到過多的罪惡感牽制時, 不論是真實或想像的罪過, (when he broods obsessively about crimes real and imaginary), 他的心智行為受到"思慮" (of thought) , 而不是"判斷力" (of judgment) 的主導. 故事中男主角, 亳無疑問地, 擁有堅實的邏輯訓練, 縝密的推理能力, 但在遇到創傷經驗時, 他的心靈, 只想創造出他認為的救贖之道.

他會覺得自己該被判決; 他放棄了判斷的主權. 或者, 他判定自己該受判決.

他的救贖之道, 有一個意外的插曲. 最後他的心給了一個他愛的人, 而不是他認為他應該去愛, 或應該去還債的對象轉換. 

也就是說, 如果沒有先前的過犯, 很有可能他還是會把心給那個人.  故事看到這裡, 我才算為他高興了起來.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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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uru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